本报讯江西印刷集团公司前不久被查出一桩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事:一个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罪犯,在缓刑期间,竟然当上了该单位保卫班的班长。
据法制日报报道,今年54岁的章颐,一直是江西印刷集团公司的保卫干事。自1994年10月他兼任该公司机关工资员以后,利用掌管工资造表和发放工资之便,从当年11月至1998年2月,采取减少应扣工资总额、增加实领工资总额、多造工资、吃空饷等手段冒领公司现金达七万余元。东窗事发后,章颐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缓刑期间,该公司将其安排在下属的工厂劳动,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费。今年5月改为全额发放工资。7月,公司负责人又将章调至家属区保卫班,并担任班长一职。
对此,该公司负责人解释说,家属区保卫班是去年设置的,主要负责该公司住宅区的防盗、防火和保卫居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。今年7月,派出所要求加强该区的安全力量,考虑到章原来是厂区门卫的负责人,有工作经验,就把章抽调过去。章在保卫班只是临时指定负责人。
据该公司职工介绍,章于7月份到家属区保卫班后,工作散漫,经常脱岗,晚上值班时睡觉。缓刑人员原本由公司纪检部门监督,每月上交一份思想汇报,可章判刑后至今从未做过思想汇报。